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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前三季612人酒驾 85%为外来务工人员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0-09 09:33:43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 通讯员/刘洪希)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前三季中山共有612人因醉酒驾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在对醉驾案件分析后,发现77%为摩托车驾驶人,85%为外来务工人员,80%在夜间时段发生。

  据悉,饮酒尤其是醉酒容易致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大大降低,视觉能力变差,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从而导致驾车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自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以来,市交警部门通过加大整治力度,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但据介绍,在交通事故处理及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民警发现仍有一些驾驶人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并因此酿成车祸。

  今年8月27日凌晨,25岁的四川籍男子邱某驾驶粤J号牌摩托车,途经大涌镇环镇路路段时,刹车不及与四川老乡刘某驾驶的川E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大涌交警大队民警发现邱某有酒后驾车嫌疑,于是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8.7mg/100ml,大大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经查,邱某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据邱某交代,事发当晚,他与妻子吵架后,驾驶摩托车到外面借酒消愁,没料在回家的路上撞车。当晚,邱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9月10日,被证实醉酒驾车的邱某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对此,邱某后悔不已。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生酒后(包括醉酒)驾车交通事故96宗,造成6人死亡,82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04%、25%、15.46%,交警部门查获醉酒驾车612宗(包括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事故处理两部分查获的案件),依法对612人追究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在对醉驾案件分析后,发现77%为摩托车驾驶人,85%为外来务工人员,80%在夜间时段发生。而在调查酒后驾车人员的相关情况时,发现多数人为从事建筑、零散工等无固定职业的外来人员。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喝一杯啤酒后驾车就可能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亲友相聚,难免把酒言欢,但务必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给自己、亲人或他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痛。

(原标题:前三季612醉猫入刑 摩托车驾驶员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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