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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行人性化执法 一般交通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

作者:王晓磊 发布于:2011-03-22 15:16:29 来源: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重庆警方推出了交通管理人性化执法的新举措,对未影响车辆正常运行、未危及交通安全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此外,对于酒驾、超员等8类3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

  警方介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倒车、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等。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将实行人性化执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予以警告教育,不能警告教育的,按下限罚款标准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教育纠正为主,并不意味着警方放松了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相反,对酒驾、超员、超载、超速等8类3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还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

  统计数据表明,去年重庆市因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逆行、无证驾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5386起交通事故,致962人死亡,8034人受伤,占事故总数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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