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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最高将补贴18000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3-16 16:04:10 来源:客车联盟网

  今年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6000元提高到5000元~18000元。
  
  昨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搞活流通和促进消费”的专题采访中,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回答提问时透露,2010年,商务部将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在扩大消费上下工夫。
  
  姜增伟指出,2009年社会商品流通总额达到12.5万亿元,同比增长15.5%,扣除物价的-1.4增长的百分点,实际增长达到16.9%,而且可喜的是农村消费的增长首次超过了城市0.2个百分点。
  
  在这个前提下,消费拉动GDP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达到了4.6个百分点,贡献率达到了52.5%,比2008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另外,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占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达到了31.4%,占全国就业人员的10.4%。“从就业这个角度,我们认为可以新增就业岗位200万个,相当于全年城镇就业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姜增伟说。
  
  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表示,2010年,要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在扩大消费上下工夫,努力提高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商务部将重点在“五大消费”中下工夫:第一,扩大热点消费。第二,扩大农村消费。第三,扩大服务消费。第四,扩大循环消费。第五,扩大信用消费。
  
  房爱卿说,具体来说,落实直接拉动消费的政策,促进热点消费,主要是围绕汽车和家用电器这两项来培育消费热点。汽车下乡政策将延续到2010年年底,摩托车下乡政策延续到2013年1月31日,今年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6000元提高到5000元~18000元。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要执行到今年年底,而且按7.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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