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商务部拟推汽车诚信体系试点 完善机制是关键

作者:刘晓林 发布于:2010-03-16 16:01:58 来源:北京晨报

  日前有消息称,商务部准备把汽车流通协会作为全国消费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要求该协会今年内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汽车流通领域的诚信档案建设。中国流通协会表示,该协会即将与全国各省各地区的工商系统联合,对凡是经厂家授权的品牌经销商,建立一套诚信管理系统。商务部要求在所有厂家授权的品牌经销商悬挂诚信承诺经销商的牌匾,同时再挂一个监督电话,消费者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和投诉。

  关于经销商诚信的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厂家、有关部门的表态也不止一次了。但效果却远不如人意,原因就是没有将其作为一个“体系”来进行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经销商诚信体系”是有可能被打造成对经销商有约束力的考核机制的。据悉,经销商投诉的数量、投诉事件的处理等等,都会作为经销商诚信体系里面的记录,而这份“诚信档案”也将具有对经销商的实际的约束强制力。

  这对广大车主而言,不失为一个好消息。但接下来考核体系如何建立,才是这个诚信体系及诚信档案约束力能否实现的关键。仅靠投诉电话显然过于单薄,设置全套的考核机制是首要基础,这其中包括作为独立第三方的考核部门、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就4S店而言,诚信监督应渗透到从买车到修车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包括受监控的交易记录、车主投诉的解决流程等在内的体系建设必不可少,而“监督电话”和诚信牌匾也应发挥最大威慑功效。总之,投诉到了这里就石沉大海的监督体制不如不要,只“监”(监控)不“督”(督促)的部门不如不设。最为重要的是,诚不诚信要由消费者说了算,如果此体系最终也成了厂家每年赞助的“年度最诚信经销商奖”之类的敛财平台,那么,没救的可就不止是汽车经销商的诚信了。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汽车频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