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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购置税 1.6L唱主角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9-02-11 10:37: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其中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规定,于2009年1月20日开始实施,比之前10%的购置税降低了一半。
  
  国家对小排量车型的支持政策开始逐渐明朗化,鼓励政府采购小排量节能汽车也成为一种政策引导。有专家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刺激车市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公务车采购的示范作用也将是保证政策能顺利进行的重要砝码。而在公务车市场中积极推行采购小排量汽车,仅靠鼓励性政策是远远不够的,配套的强制性采购政策规定和新的公务车采购标准,被强烈呼吁出台。
  
  治标不如治本
  
  根据目前市场上1.6L车型的价格计算,在降低购置税之后,每辆车的价格将下调4000~5000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认为,从市场的角度看,减免购置税的规定,刺激了消费者对小排量车型的购买欲望,从财政的角度上看,对采购小排量车的单位实现了财政资金的节约,但从长远来看,是否能推动小排量车型在公务车市场乃至整个中国市场的发展,还需要强制性的政策举措。一汽丰田大客户高级主管周凯认为,税率的调整只是国家面对汽车工业困境做出的暂时性政策举措,购置税的减免政策也只实施到2009年12月31日。
  
  公务车标准的下调和小排量车的强制采购才是从长期确定小排量车型采购方向的根本。现行的公务车配备标准是14年前规定的“2.0L排量以下25万元以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表示,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能满足公务车需要的汽车与当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1.6L的车型已经完全能满足公务车办公需求,目前1.6L车型价格进一步下调后,公务车配备标准的价格和排量都应当根据市场情况作出调整。
  
  专家认为,鼓励政府采购小排量车型可以尽快转向强制政府采购小排量车型,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规定小排量车的采购比例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发展小排量汽车还需要从根本政策着手。
  
  公务车市场换主角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08年11月将中央本级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标准下调至1.6L,引起全国政府采购部门的关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北京一般的机要通信工作用车不需要太高的配置,1.6L车型完全可以满足需要。1.6L车型经过购置税的下调后,价格有所下降,这对于财政资金的节省和利用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有采购部门表示,年度采购预算资金是根据原有的价格申报制定,一旦1.6L排量车型价格下调,整个公务车采购费用会节省一大笔财政资金,而车型的选择也可以做适当的调整。
  
  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1.6L排量12万元以下的配备标准中,符合条件的车型将进一步扩大,原本13万左右的车型在经过价格下调后,就可进入公务车配备标准限制内。
  
  奇瑞汽车大客户负责人表示,在新政的刺激下,1.6L以下排量的汽车都迎来了绝好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多的车企把研发目光放到了1.6L排量车型上,而1.6L车型无疑也将成为车市黄金排量,这进一步表示公务车市场的主角应该渐渐改变排量。
  
  新能源车受惠
  
  降低购置税后,获益最大的也许不只是1.6L排量以下的一般经济车型,新能源车的购买者将成为受益最大的对象。
  
  周凯告诉记者,新能源车的排量往往较小,普锐斯就是1.6L,而价格是26万元。以往因为价高,不论是在公务车市场还是普通消费市场新能源车都难以打开局面,尽管车企一再调整价格也难以维持基本的生产运转。
  
  记者获悉,于近期同时出台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对新能源车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补贴规划,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加上减免购置税的5%即1.3万元,照此计算,普锐斯的价格最低能降至19万元左右,由此迈入另一个价格区间。
  
  然而,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还需要有关部门确认各种新能源车型的节油率和混合动力程度,从而确定具体的补贴金额,这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专家分析,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没有减免购置税对新能源车型的支持来得直接。
  
  在经过1~2万元的价格调整后,包括东风本田思域和上海通用君越这些新能源车,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将进入25万元的公务车配备标准,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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