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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消除投诉隐患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8-12-19 09:2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在参加各省公务车采购时,发现有的专家对发动机、底盘、功率、扭矩、内部配置是否使用了环保材料等进行详细询问,然后再打分;有的则一直处于缄默状态,厂商说什么就听什么,凭感觉打分;有的还抄看其他专家的打分。
  
  评标专家的水平参差不齐,但他们每个人仍然拥有表决权,如何尽可能让每个评标专家的评分都更趋向公平?如何减少采购人和汽车厂商对评标过程的质疑?在此,政府采购部门、评标专家和企业都给出了一定的建议。
  
  专家“进出”应及时

  
  据了解,现在评标专家“进出”专家库不及时,“进出”都实行动态管理,但现在更多是“进”,“出”的非常少。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所聘评审专家的资格应当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实际情况是,各地专家库中的人处于紧缺状态,都在积极网罗人才,通常是“有进无出”。
  
  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认为,应该加强对专家惩戒性的措施。如果由于是专家评标而导致的问题,最好能把奖惩措施落到实处,让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专家库,这样才能真正有助于把握评标过程。
  
  为了避免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评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评标专家评审完毕,签字以后也不能走,评审专家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对自己的评审意见进行陈述,并说出理由,主要是要求专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由裁量权不宜过大

  
  很多人都反映,因为评标办法中给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才导致倾向性问题的出现。山西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表示认同:“有些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专家就容易倾向那些自己熟悉的品牌,所以现在的招标文件中尽量量化评标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走向了极端,评标专家在其中仅是扮演一个“划勾”的角色,很多专家对此不满,表示:“还需要专家来做什么?小孩子都能做的事情。”
  
  尹存月认为:“应该具体项目具体分析,给予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过大是前提,但也不能完全限制,必须让专家在其中发挥出他们的专业优势,否则专家的作用根本就发挥不出来。面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比较复杂的项目,就要求专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才能评选出性价比高的产品。”但尹存月同时表示,具体每个项目应该给专家多大的自由裁量权,很难把握,需要有极丰富的招投标经验。
  
  多一些技术专家

  
  作为评标专家的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处长练兵表示,汽车专家库中应多吸纳一些真正懂汽车技术的人选。现在很多新车型的新技术都非常好,性价比也比较高,但很多人依然执著于某些老品牌。其实,一些新车型的性价比已经远远高于某些老品牌。这些都需要真正懂汽车技术的人才能评比出来。
  
  东风雪铁龙负责大客户的相关人员也表示,招标文件对技术的要求比较大众化,很多厂家引以为豪的新技术在政府采购的评比中,却不能体现出优势,也不能拉开和其他厂商的得分差距。非常希望评标专家对技术都非常了解,由此得出的评标结果,汽车厂商会更心服口服。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处长张弦提出,虽然是政府采购,但评标专家中不宜过多政府方面的人士,更应倾向技术方面的专家。
  
  建立节约财政资金的意识

  
  公务车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所以需要体现出国家的政策导向,需要节约财政资金,但大部分的汽车评标专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山西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介绍,有些专家搞科研,有些搞实践,在评标过程中,他们会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各有侧重点地进行评标,却很少会考虑到政府采购的目的。
  
  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应该把这些“招标目的”作为核心考核内容,不应一味评比那些价格高、油耗大的车辆中标。宁夏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汽车采购的尹君宁介绍,会在开标前,向评标专家传达政府采购的相关要点,长此以往,专家就会有节约财政资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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