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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模不断攀升 国税招标给厂商更多实惠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8-11-28 09:27: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18日,众多汽车厂商关注已久的2008~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终于按时开标。其中轿车采购4000余辆,面包车895辆,金额约8亿多元,这一系列数字让汽车厂商充分体会到了国税系统采购项目的重要性。
  
  采购规模不断攀升

  
  本次招标按价格分为8个品目,按产品类型共分为2个包,相比上次轿车采购量多近三成。
  
  本届协议供货和去年相比,在采购项目的划分上更加详细。如要求每个包按价格划分成若干品目,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多个品目,但同一款产品只允许投一个品目。
  
  采购二处处长刘利民告诉记者,国税系统汽车类协议供货是要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税务系统服务,这些基层税务单位的地理环境和使用环境都大不相同,这就要求入围的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各地的采购需求,将品目分类得更加详细,以满足各级采购人不同的需求。
  
  投标厂商超往届

  
  由于国税系统采购项目对厂商的重要战略意义,开标现场座无虚席。不少汽车厂商感慨,这次招标现场参与厂商的规模之大、投标厂商负责人职务之重要都高于往次。
  
  据统计,本次参与投标的汽车厂商有29家,而投标的产品近三百款。上届国税系统轿车采购主要包括:上海大众桑塔纳、帕萨特;一汽大众捷达、速腾;北京现代伊兰特、索纳塔;广丰凯美瑞;广本雅阁;华晨金杯、尊驰、骏捷;一汽红旗;通用别克。今年的协议供货看到了很多新的面孔,江淮汽车宾悦;比亚迪F6;长安志翔等一系列自主品牌的身影。
  
  在已有的老面孔中,奇瑞汽车带来了9月底新上市的A3,一汽丰田带来了全新卡罗拉等全新车型。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刘利民处长是这样分析的,其主要原因有三点:首先,在经济形式不乐观前提下,国税系统的采购规模在不断攀升;其次,相比起全国各省的公务车协议供货,国税总局集中采购是厂商展现品牌综合实力的平台;最后,由于国税系统垂直管理,可以为厂商大大节约投标成本,不至于四处奔波忙于各地的国税系统投标。
  
  评标方式独特

  
  一般公务车协议供货采购投标报价制定标准是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厂商再给予一定的优惠率或者折扣。然而,11月18日国税系统第二次汽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中,虽然价格依然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但是此次则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家产品车辆购置税的基础价格,在此基础上投标供应商报出增长率,并计算得出最后的投标报价。
  
  这种独特的报价方式出人意料。因为它从最大程度上压低了中间环节的费用,有供应商表示,这样的报价方式也使得他们无从把握报价的增长率,报高了怕不能中标,报低了又减少了利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大大节约了中央财政资金的支出,体现了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
  
  据介绍,本次采购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另外,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中标产品的配置发生升级或变更,中标人须及时向招标人申请,并提供最新配置证明。但调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产品价格。
  
  政策功能有体现
  
  政策功能在本届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中也有体现,投标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的,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评标时都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给予一定加分。
  
  记者看到,一汽丰田普锐斯也在投标行列之内,价格紧邻25万的投标报价上限,对此一汽丰田大客户高级主管周凯也表示担心,作为新技术应用的新能源车,一汽丰田普锐斯过高的价格和较低的排量是否能赢得此次评标委员会的亲睐?由于在新能源车支持政策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评标分数没有得到明确体现,普锐斯能否顺利入围成为一汽丰田的担忧。
  
  刘处长表示,由于国家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不明确,相关文件对环保产品的评审缺少具体明确的评审办法,采购部门很难制定严格的评分规则,评审中的尺度较难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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