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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严格监管公务车辆耗能减排工作

作者:齐浩全 发布于:2008-10-31 09:15: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上海市人大代表裴蓁在今年市两会上递交了《关于依法加强公务车辆耗能减排监管的建议》。
  
  裴蓁认为,如需增购新车辆,须在车种、车型、车量的选择上,严格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杜绝、淘汰能耗高、污染多、排量大的超标公车。“对公车耗能排污超标单位,追究领导直接责任;情节严重的,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裴蓁认为,应依法把加强公务车辆耗能减排监管纳入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目标,落实领导责任制,厉行节约,有违必究。
  
  为此,有关职能部门表示,2007年上海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等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对超编超标公车和借用车辆的专项清理,共清理出超编车69辆、超标车110辆、借用车413辆,并全部按规定作了处理。上海市政府机管局表示,将对部分单位违规车辆复查整改检查情况在各区县和市级机关进行通报,要求存在问题单位的分管领导亲自抓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纪委和市政府机管局。
  
  此外,上海市在探索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转变上,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停放”等,并积极探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公开制度,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车牌号、车辆型号、使用单位、维修费用、使用公里数等在政府公务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将不定期对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追究领导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提倡和鼓励上海市市级机关率先垂范,使用小排量、低排放、环保型汽车。”市监察委表示,今后车辆新增更新中坚持以民族品牌、小排量汽车作为机关公务车辆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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