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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无车辆空编 不安排购置费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8-08-29 10:06: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有关媒体报道,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编制200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0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时“以人为本”,集中财力解决民生问题。
  
  省财政厅在《通知》中指出,明年将在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的基础上,调整部分定额标准。其中将标准车辆交通费定额由35000元/车·年,提高至40000元/车·年;并决定从2009年起,没有车辆空编的部门(单位)将不再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公务车辆购置费。待出现车辆空编后,经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按公务车辆购置费定额标准一次性列入部门(单位)下年度部门预算。避免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务车辆购置费由于没有车辆空编而无法支出,造成资金的闲置。
  
  海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省财政厅会协同省纪委和车辆管理处三个部门对全省各部门单位用车需求作出评定,一般根据单位具体人数和职数来确定各单位车辆空编,由此确定公务车采购预算。
  
  实际采购过程中,有单位出现车辆老化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更新时,可以提出报废更新申请,在财政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特批。严格原则上来说,是车辆空编决定采购意向。
  
  专家认为,严格控制车辆空编和公务车辆购置费是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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