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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缩小价格得分差距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8-04-10 13:25: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央国家机关在2006年12月19日也实行了汽车协议供货,截至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其一个重要特点。到现在为止,只有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直机关汽车协议供货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中央国家机关在价格分的计算中,优惠率依然是主角,不过加入了“附加条件”,使得厂商之间的价格得分不至于差距太大,此举也是为了把某些车型的技术、服务给凸现出来,因此,价格并不是惟一。

  价格分共占45分,其中优惠率报价得分20分;优惠率报价与同包同系列车型平均优惠率报价差值得分20分;2006年协议供货企业同系列车型优惠率与本次同系列车型优惠率报价差值得分5分(仅限2006年协议供货企业)。企业最终的价格得分是这三部分加起来的总和。

  业内专家分析,虽然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的价格分占的比例很大,却分解得很细,在优惠率得分方面做得比较科学。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优惠率高低并不能说明一切,所以最高优惠率报价(优惠率>10%以上)也只能得20分,最低优惠率报价(5%<优惠率≤10%)得分10分。

  优惠率报价与同包同系列车型平均优惠率报价差值得分,是根据投标优惠率报价与同包同系列车型平均优惠率报价差价评分。各包中的最大差价得满分20分,其他差价与该最大差价反比例计算得分。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后期的价格监控方面做得比较好:要求中标企业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提供上月采购统计报表;每月的25日定期进行协议供货车型价格情况申报;在价格调整三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向采购中心提供采购价格和相关零部件售后服务的价格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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