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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协议供货 周期多长为宜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7-09-21 10:40: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于参加今年政府采购的厂商来说,“汽车协议供货”是最为敏感的字眼,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江苏、浙江、山西、广西、宁夏、四川等都在实行汽车协议供货。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公务车采购形式。
 
  刚经历了入围的狂喜后,很多厂商突然发现车还没卖出去几辆,竟又要准备下一次的汽车协议供货投标了;而有些地方则截然相反,长达三年的协议供货周期,让没能入围的企业感到不平。

  无论是入围还是落选的汽车厂商,都非常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汽车协议供货周期问题。因为每个地方汽车协议供货的周期都不尽相同。那么,到底汽车协议供货的周期多长时间为宜?

各地时间长短不一

  据了解,各地汽车协议供货周期差异很大,有的地方一个季度或半年一招标;有的则一年甚至两年一招标。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的周期为两年;江苏省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2007年第二期)周期是半年;浙江和山西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周期也是半年;四川省省本级汽车协议供货周期为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以及区内部分市县预算单位汽车协议供货周期为一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购置定点采购的周期为三年……实行全省联动的省份,周期一般是半年;实行省本级汽车协议供货的区域,一年或半年周期占多数;少数实行汽车协议供货的地市的周期为一个季度。

周期短影响厂商积极性

  长安福特批售经理王丽认为:“半年周期还可以接受,如果一个季度一招标,就过于频繁了,可能会出现不好的效果。因为厂商会觉得刚投标完毕又要投标,在重视程度上会打折扣,进而还可能影响到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折扣率。”

  郑州日产大区经理赵宏伟认为,周期长短也要分情况而定,有的地方的汽车协议供货要求必须汽车厂家亲自参与投标,在这种情况下,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就太短;如果每个地方招标的时间周期都这么短,那汽车厂家负责大客户的部门每年的主要工作就变成了马不停蹄的在各地不断投标,其他工作都无暇顾及,这就大大增加了投标成本;如果当地经销商直接投标就行,一个季度还可以接受,但最好还是以半年为限。
 
  大部分汽车厂商都不赞同“少于半年”的周期。他们认为,时间太短,会导致不断重复投标,不能专心于供货和售后服务方面。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铁全也赞同周期不宜过短的观点。他认为,太短对投标厂商和操作机构而言都耗时、耗力、耗财。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说,周期短可能是出于“更易于控制价格”的考虑,其实价格控制可以通过后期很多方式解决。频繁的招标,对厂商和政府采购部门来说都没有利处。

周期长不利于公平竞争

  徐焕东认为,两年或者更长时间,不利于公务车采购的发展。政府采购要求公平、公正,而长期不给没有入围的汽车厂商再次竞争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公平。另外,有的供应商在期间如果服务能力下降,或者是其产品的竞争力大大下降,也在无形中限制了采购人的选择范围。
 
  湖南长丰汽车大客户部的陈新亮表示,如果入围还可以,否则长时间的等待对汽车厂商来说是很痛苦的。其实,有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更有利于政府采购的有效进行。

  另外,新车型如何进入,也是汽车企业担心的一个问题。现在,汽车厂家一般一年会有两款左右的新车型面世。怎样让这些新车型进入协议供货?虽然很多招标文件中都提出“协议供货执行期间如有新增符合分包标的的车型经过申请也可以进入”,但同时也要求“新车型要以不低于同类型车型的优惠率才能纳入协议供货”。

  对此,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张帆说:“新车型还没有出来,厂商对旧车型的优惠率往往较高,而对新车型的优惠率一般很低,要求新旧车型的优惠率一样,企业肯定不愿意,矛盾由此而产生。”

  此外,类似南汽名爵、一汽红旗、一汽奔腾、上汽荣威这样的新品牌,周期过长,他们就要长时间徘徊在政府采购之外,可能会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的热情。

  作为采购人,也不希望协议供货周期过长。北京水利信息化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现在汽车价格变化如此快,周期过长,采购价格可能会高。同时,采购部门对新车型也很感兴趣,如果周期长,则会影响新车型的进入,可能导致部分采购人对汽车协议供货不满,进而影响结果的执行。”
 
短  评

  一年为期较合理

  汽车协议供货周期到底多长为宜?各地做法不一,各有各的考虑。频繁招标的大都是为了控制价格,而周期较长更多是为了节约招投标成本。

  现在汽车协议供货正在规范成熟中,各地也在根据当地特点摸索经验。

  江苏、浙江、山西是目前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省份,他们的周期均为半年。据三省政府采购部门人士解释,主要是因为刚实行全省联动时间不长,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不宜把周期放得太长。随着协议供货联动的不断成熟,会慢慢由半年延长为一年,但不会把周期放得更长。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处长、汽车评标专家练兵认为,一年期限是比较合适的。现在汽车协议供货属于初级阶段,特别是联动模式,不知道执行后的结果如何。此外,汽车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协议供货做的成熟后可以以一年时间为界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董信军介绍说,以前实行汽车协议供货的时间是半年,现在已经改为一年。第一,汽车协议供货在不断成熟;第二,一年一次,让企业可以更好的进行准备,从一定意义上还加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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