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车牌终身制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作者:白明辉 发布于:2007-06-11 15:00:42 来源:北京晨报

  根据以往规定,机动车报废后,原有车牌号即注销,车主如果买了新车,就必须申请新的牌号。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一规定将有望改变,公安部近日下发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车牌终身制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据了解,《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将分两个阶段实行,7月1日起实施其中10项措施,包括: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核发驾照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等。9月1日起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交管部门询问时,可委托律师到场;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试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辆管理所的计算机等方式自助预约考试等。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车牌终身制的实施,可能致使许多热门车牌号的价格进一步抬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