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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预算源头 落实扶持政策——解读《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对汽车采购的影响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7-05-24 10:59: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分别从预算源头和合同签署环节严把落实关,确保从制度上真正发挥出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功能,这对自主创新汽车企业是较好的机遇。 
 
  “对于政府采购来说,预算编制是源头。《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从源头上就对自主创新汽车进行支持。”谈及《办法》的出台,官员和专家大都持肯定态度,但也有人表示,这个文件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很多努力。
 
  《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自主创新汽车企业的一个福音。因为它不仅规定采购人应按照目录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还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规行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判断《预算管理办法》对自主创新汽车企业的支持作用有多大,关键要看其落实情况。

自主创新汽车提前占据采购份额

  对于汽车行业来说,《预算管理办法》对他们的帮助显而易见。相比较于其他产品,真正自主创新汽车在政府采购市场占据的份额小得可怜。提起政府采购,绝大部分采购人首先想起的就是那些合资品牌。《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疑有助于扭转这种局面。

  《预算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按照目录的范围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标明自主创新产品。”这无疑有助于避免采购人印象上的先入为主,从一开始就给了自主创新汽车相应的市场份额。不仅如此,《预算管理办法》还对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的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仅要负责指导采购人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对不能执行或有意违反该政策规定的,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和制裁措施。《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七、十九、二十条分别有包括责令改正、作出书面说明、拒付采购资金等处罚规定。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保障自主创新《预算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地实施,任何采购人都必须要接受监管和约束。

  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河北省财政厅外债管理中心副主任韩孟玉表示:《预算管理办法》给优先采购自主创新汽车提供了依据,只要自主创新汽车满足采购人的基本要求,就可以纳入政府采购计划中。对于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奖惩制度,他表示会逐步建立起来,“奖励最好应该以精神奖励为主。”

部分条款不明确 

  虽然对《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给予充分的肯定,但业内人士还是表示《预算管理办法》中有些条款规定得不够细化,仍然有漏洞可钻。而且考虑到采购人的意见往往对汽车采购结果有较大影响,《预算管理办法》真正落实面临着不少困难。
 
  首先,虽然眼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还未颁布,但在各地自己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却鲜有汽车企业的影子。没有符合规定的产品,根本无从谈起《预算管理办法》能带来什么样的帮助。韩孟玉表示,汽车采购按照价格和排量是分为很多包的,只有这一包内有自主创新的产品,才会给予优先购买要求。因此,汽车企业应摆脱观望态度,争取尽快进入《目录》。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陈军表示,虽然《预算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应按目录的范围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标明自主创新产品。但没有规定产品的比例应该是多少,这个比例对不对供应商公布。而且是否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中应包括需要采购每一项产品,并没有规定。这就给财政部门的监督带来一定的困难。因为采购人编制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中完全可以不包含车辆,或者说自主品牌车预算占整个公务车采购预算的比率非常低,因为文件中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宣传力度也影响着《预算管理办法》的落实,虽然《预算管理办法》把集中采购机构列为主送单位。但对于编制年度预算的采购人和一些操作政府采购的中介机构,却没有抄送要求。根据以前政府采购扶持环保产品、绿色产品的经验来看,一些采购人之所以没有相关的意识,就是因为他们根本没看到相关的文件规定。更何况在公务车采购中,采购人本来就更倾向于采购合资品牌车,需要充分地对他们宣传《预算管理办法》,否则很难让他们领会文件精神,给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具体操作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带来麻烦,影响《预算管理办法》的落实。

相关链接:解读《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之一

     解读《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之二

     解读《自主创新产品评审管理办法》对汽车采购的影响

企业声音:

  预算提供资金保障

  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刘志刚: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简称《预算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简称《合同管理办法》)都为具体落实政策提供了政策支持。尤其是《预算管理办法》要求采购人在做预算时,就先把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单独做好,这对自主创新汽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又提供了资金保障。当然,如果文件中再明确列明,自主创新产品所占的比例,对自主创新汽车的扶持力度将更大,也更容易操作。《合同管理办法》也使扶持政策落实更加到位,真正为自主创新厂家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支持。(笑戈)

  自主创新产品预算比例应具体

  比亚迪汽车大客户经理龚锦城:
  
两个《办法》有利于落实自主创新产品企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对自主创新汽车企业也是有利的机会。《预算管理办法》如果再具体一些就更好,比如把预算的一半列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笑戈)

  采购比例要不断扩大

  中兴汽车大客户经理郝方:

  一开始就把自主品牌列入预算,这对于自主品牌车来说是个好消息,有助于消除来自采购人方面的压力。

  至于自主品牌车应该占所有采购车辆的多大比例,现在不大好说。但是按照文件,只要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就应该优先采购自主汽车。因此,在现实中这个比例应该随着自主品牌车自身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扩大。现在自主品牌企业应该加快自身技术进步,已占据更大份额的政府采购市场。(大威)

  《办法》使扶持政策不打折

  吉利汽车大客户经理陈敏:
  
《办法》将增加自主创新汽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信心,是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尤其是《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专门列出自主创新产品的资金预算,这为真正落实政策提供了资金来源。

  目前的关键问题是,自主创新产品如何认定,以及《办法》如何在各地不打折扣地落实下去。(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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