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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诀2 编制投标文件常见错误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3-28 16:20: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末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厂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未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有缺项、错误。比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忘记填上或所填的号码与身份证不符。
(4)投标人投标一览表报价缺项。
(5)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
(6)汽车制造厂授权书不正规。
(7)修改地方没有签字。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项目预算金额。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吻合,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
(1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4)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末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1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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