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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采购方式比较受欢迎?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6-09-28 15:11: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竞争性谈判更受宠 
 
  采购数额庞大的公务车采购项目并没有像大多数货物采购那样,真正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公开招标为主,而是“内有乾坤”。据调查,竞争性谈判在采购数量较多的情况下,相较公开招标,似乎更受青睐。 

 “谈”出中意人

  公车采购金额一般比较大,按规定应该适用公开招标,但在实际操作中,本应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往往北竞争性谈判“夺走市场”。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数量较少的领导用车,一些动辄上百辆的批量采购,也喜欢采用竞争性谈判。

  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汽车采购的钱力建介绍,竞争性谈判最大的优点就是一个“谈”字。公车采购不像一般的货物采购,金额大且使用周期长,因此采购单位更加“慎重”。采用竞争性谈判可以经过多轮面对面谈判,相对更灵活一些。另外,汽车采购比较复杂,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以及评分细则的编制较难,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招标文件编制并不科学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很难评选出合适的产品。再者,汽车采购额比一般物品高很多,稍有不慎,一辆车就可能贵上千元。公开招标开标后企业报了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价格还可以谈,厂商之间的竞争会更激烈。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部长傅戎提出,竞争性谈判的周期相对于公开招标较短,同时,用户单位的需求有时通过招标文件根本表达不清楚,而通过谈判,供应商会更加明确用户单位的需求,提供的产品也会更适合。

  作为汽车企业也比较喜欢此方式,相对于单一来源以及询价,竞争性谈判更公平一些。厦门金龙客车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轻型车部大区经理李佰成认为,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相比,能给企业“更多的机会”。后者是“一锤定音”,但前者却可以通过与专家、采购人面对面的谈判,直到得出双方都较满意的答案。
 
  像这种大批量的采购,采购单位一般要求汽车厂家直接参与。据悉,在汽车公开招标中,经常会有汽车企业因某些低级失误或价格问题,在初选阶段就被“隔离”。而汽车厂家不像其他货物有很多厂家,全国就那么几家汽车企业,如果因为某些可以补救的低级错误而导致出局,采购结果可能就不会理想。而竞争性谈判却可以更好的应对此种情况。

竞争性谈判的劣势

  当然,竞争性谈判也有一定的劣处。一位集采机构工作人员认为,这种采购方式程序相对繁复,若采购量较小的话不能引起供应商的兴趣,容易造成项目难以执行;同时,一些地市级的汽车采购,若该地的经销商较少,这种采购方式也难以奏效。

  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汽车采购的钱力建认为,有时实行竞争性谈判,价格也较高。有些厂家为了鼓励经销商多拉客户,彼此之间形成竞争力,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谁先拉到客户,就给谁优惠。这是厂家保护经销商利益的一种手段。但却不利于降低政府采购价格。这样两个不对等的经销商之间根本就形不成竞争力,而且因为“有恃无恐”,得到优惠的经销商的价格也不会太低。
 
  此外,还有陪标的现象。有时经销商之间“轮流坐庄”,搞相互陪标,这次他中标,下次就是另外一家经销商中标,竞争性谈判的优势自然也就体现不出来了。如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废标。但这种现象很难被发现,因为即使采购中心有怀疑,也很难抓到证据。

       公开招标 凤毛麟角 
 
  浏览网络中的招标公告,很少看到公开招标的身影,集采机构人士对此也认同不讳。《政府采购法》规定,应把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那为何在汽车采购中公开招标却“失语”呢?

与实际“脱节” 

  众所周知,公开招标是一种更公开、透明、公平的采购方式。但这种采购方式最大的问题便是与当前中国汽车采购的实际情况相脱节。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预算执行的无计划性,很多单位的采购人特别是领导用车需求往往非常急切,今天申请,明天就要车的现象也很多,这与公开招标所需的采购环节及时间发生冲突。此外,公务用车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领导用车,数量比较分散,而且每个地市的经销商往往不足三家,较难达到公开招标的条件。对此,每一个汽车采购项目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不符合实际。

  所以,据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公开招标的方式较少运用,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反而比较多。

批量行业用车适用之

  但也并不是说公开招标方式无人问津,在上百辆车的采购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采用公开招标。黑龙江、江苏、吉林等省份负责汽车采购的人士都表示:采购批量比较大的行业用车一般会采用公开招标,因为规模和金额比较大,实行公开招标能在价格方面占有优势。其次,行业用车虽然每次采购量大,但一般都标准统一,有利于操作。

  此外,据了解目前很多省市都实行汽车协议供货,此种形式能较好解决目前零散采购中的效率低下、价格高等问题。协议供货虽只是代表企业的入围,但后续会有不少的采购,所以大多数省市在选择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时,很多都使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不是公开招标的错

  业内人士认为,公开招标在汽车采购中鲜少使用,并不是说这种采购方式有问题。

  某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认为,公开招标针对“成熟”物品的采购,最适用,也最公开透明,现在中国公务车采购却“比较畸形”。一是没有提前预算。不要说今年知道明年的计划,就是上个月都不知道下个月是否有车辆的采购计划。二是领导用车要求非常急,最好今天报了,明天就要提车……这些都不符合公开招标的条件,如果强制使用之,只会适得其反。

  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公开招标最终也应是公车采购中最主要的采购方式,公务车采购在逐步规范后也会以这种方式为主。

       询价  零散采购热衷 
 
  公务车采购中有一部分是零散采购,虽然量不是很大,但却很频繁。因为缺乏计划性,今天采购5辆帕萨特,明天采购3辆别克的项目很多,这些零散项目既不适合公开招标也不适用竞争性谈判。但同时还要体现出政府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各省市都在积极探索,据了解,目前针对这种零散采购使用较多的是询价采购方式。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黄克克认为,这种零散采购,一般都已固定了品牌,所以价格就成为最关键的因素。而所谓询价采购,就是指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但询价采购也有缺点,很多地方一个品牌只有一家代理商,这样根本就形成不了竞争力。所以现在海南已经实行汽车协议供货,要求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给予最大的价格优惠。
 
  虽然询价针对零散采购比较适合,但也存在各种问题,例如,要通过电话一家家通知;要通过传真互通信息,可能会造成失传;难保操作人员与经销商进行“沟通”,透露其他经销商的价格等等。而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设置的“汽车网上询价”系统解决了这些难题。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部副部长廉纹认为,汽车价格在一年中的变动非常大,即使跟厂家事先定了一个价格优惠幅度,但厂商是否能遵守约定,定时把最新的市场价格报上来却是一个未知数,监督起来还是比较困难。怎样保证经销商的报价是当前市场最低价格呢?廉纹说:“山东省的网上询价系统能保证每次的采购价格都是较低的。采购中心会在10点以前把采购信息发到网上,要求供应商在10:00~13:00之间进行报价。

  在此期间,采购中心在网上只能看到有几家经销商报价了,但具体是哪一家以及具体的报价,采购中心人员根本看不到。到截止时间后,按照价格最低——供货时间最短——报价时间最早的顺序决定谁中标。通过这种方式,经销商的报价一般都是当时的市场最低价格,也就解决了那种前期招标好,后期监管难的问题了。”

  而作为汽车厂商对询价采购并不是那么“情愿”,因为此方式欠缺公平性。例如,到底应该向那家经销商询价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是每个厂商都有参与权的。所以汽车厂商更倾向于不定品牌的招标或者谈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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