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农用车并入汽车管理

作者:胡旭辉 发布于:2006-06-12 09:09:40 来源:人民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日前公布了规范“农用车”的相关通知:从2006年6月1日起,农用车生产企业申报《公告》的产品名称都应当使用“三轮汽车”(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四轮农用车)。对于现《公告》内的产品,各生产企业应在2006年11月10日前通过《公告》申报系统申报产品名称更改,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告》内产品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从《公告》中撤销,并不得再销售。 

  这意味着从6月1日起,“农用车”将正式归并入汽车,沿用已久的“农用车”的名字成为了历史。 

  行业专家表示,把农用车归入汽车管理,将提高农用车行业的进入门槛,从而推动农用车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对于一些比较大的龙头企业来说是一次扩张的机会。”小规模农用车企业则只有两条路可走:与龙头企业联合以求新生,或者消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