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策功能应是谁的商业机会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6-04-11 13:26: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表明,汽车产业是带动整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对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各国政府对本国的汽车产业发展都有重要的政策支持,对本国汽车产业的发展的政策支持实际上国际通行的惯例。 

  长期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奉行“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国际汽车巨头纷纷在国内成立合资品牌汽车企业,并享受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而在国际知名品牌夹缝中顽强发展的汽车自主品牌,反而多年来一直游离于政策支持之外;另外,自主品牌汽车由于起步较晚,在品牌影响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还与合资品牌有一定差距。 

  当前,很多汽车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采购政策都明确提出了,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实际上这就是对汽车自主品牌的支持,也就是说,汽车自主品牌才是政策功能的最大受益者。中国科技部调研处处长、清华大学教授胡钰也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考虑在政府采购和税收优惠上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 

  国际惯例 

  相关专家表示,中国对自主创新企业以及自主创新品牌明显的政策支持,并非单独的个例,而是国际普遍的惯例。 

  美、欧、日汽车工业强国共同研究的《汽车的未来》指出:“竞争有企业的商业竞争和政府的政策竞争。为保护和增加汽车生产的本国份额,政府政策是关键。” 

  另外,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十五”期间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我国加入WTO、颁布了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新的汽车产业政策;此外,到2006年7月1日,我国对WTO的承诺基本都要到位,其中零部件的进口关税要降到10%,整车关税要降到25%,这使中国民族产业在获得进军世界市场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胡钰认为,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在不违背国际相关协定的情况下,支持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内外普遍遵循的惯例。 

  政策外的游离 

  自主品牌的发展,目前从上到下,大家都很关注。但在以前,由于相关政策的侧重点不同,自主品牌一直被冷落,在合资品牌享受政策的阳光雨露时,自主品牌却多年游离于政策支持外。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总裁左延安透露:现在自主创新已成全社会共识,但是,目前,先前颁布的一些政策很不合理,对自主创新极为不利,甚至可以说严重地打击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左延安所说的不合理政策,主要表现在税收、金融等政策上。比如税收政策上,长期以来,本土自主品牌企业与外资、合资企业的竞争就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在所得税上,外资、合资企业的税率多在15%,而本土企业的税率却是33%。还有一项特殊政策,就是合资企业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在多税种上不缴税和少缴税,使外资和合资企业享受着“超公民待遇”。甚至有的外资企业在“两免三减半”政策期满后,再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将这一税收政策再利用一遍。 
 
  在政府采购中,由于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在品牌影响力和质量性能有一定差距,在加上实际采购中,“就高不就低”的现象经常发生,因而在实际采购数量中,自主品牌远远少于合资品牌。 

  一位政府采购中心官员表示,由于早期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方向性原因,使汽车自主品牌并没有受到国家政策的太多眷顾。而在政府采购中,自主品牌在实力上还与合资品牌有一定差距,再加上政府采购有“就高不就低”的“传统”,使自主品牌更难受到政策的支持。 

  这样的现状让不少自主品牌企业很着急,重庆力帆老总尹明善就在“两会”提案中提出,应该强制政府采购带动国民使用。除了给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汽车企业政策、资金的扶持之外,应强制性地把一部分政府采购、公款采购的份额给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汽车,比如三分之一。 

  扶持政策不可缺 

  有一点我们要承认,汽车自主品牌在品牌、产品、服务、网络等方面实力相对较弱,还无法与发展了上百年的国外汽车品牌抗衡,因而更需要相关国家政策的扶持。 

  目前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支持缺乏系统性和导向性。由于资金缺乏、势单力薄,企业无法承受重大失败,很多企业认为“不搞自主创新等死,搞了自主创新找死”。 
 
  在政府采购中,自主品牌更是被合资品牌落在后面,除了自主品牌自身原因外,相关具体政策支持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汽车采购的尹君宁认为,自主品牌实力与合资品牌在综合实力上有些差距,但这并不表示自主品牌的汽车不适合政府用户。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的细化的政策支持,自主品牌在实际采购中还是很少被真正采购,这反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实力弱,不被采购,然后就更弱。 

  事实上,正因为自主品牌在实力上有所差距,才更需要政策的扶持,自主品牌已经游离在政策的恩惠外多年,在我国加入WTO后,自主品牌被推到国际竞争的前沿,在保护本国品牌的国际惯例下,政策功能就应该落到自主品牌汽车上。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