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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产业需倡导 规范的合作模式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6-02-21 10:21: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据国家公安部消防局一位官员透露,目前我国消防车尤其是特种消防车的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有不小差距,国家相关部门也曾牵头让国内外的消防车企业进行合作,但最终合作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国内企业有些技术是学到了但再往下合作下去就比较难。

  原因是,国内企业在与国外企业合作后,未经授权就仿制国外的产品或部件,但又造成形似而神不似,质量上没有达到要求,使合资企业不能盈利,最终导致合作停滞。

  但是,为什么其他车型尤其是普通车型在与国外企业合作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且还提高了整个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呢?

  业内专家认为,专用车与普通类型车在技术、国家标准等方面与国外同行存在较大差距和不同,因而合作的过程中,会面临更多复杂的问题,而因为涉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所以非一时所能解决。

  双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和责任,然后就严格履行。当然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以保证这种合作的规范施行。

  虽然专用车的合作与普通车型的合作在技术上会有很大不同,但是,只要双方研究出一种规范的合作模式并严格履行,合作的目的就一定能实现。

  事实上,不仅在专用车领域,即使是在IT、家电等等领域,越来越多的合作模式被创造出来。规范的成功的合作模式当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重要的是要了解双方的利益结合点,以及互相缺乏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来进行公平的合作,才是真正规范的合作基础。

  当然,而在此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也至关重要,正是它们制定的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才使整个合作环境公正和公平,从而使合作双方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而专注于合作本身。

  在全球化浪潮不断深化的今天,各国各地区之间不仅是激烈的竞争关系,有远见的政府和企业更看重双方的合作,或者说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互惠互利,各取所需。

  通用汽车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瓦格纳说过:合作模式的转变是很多的,三星、联想都是这么做,之前他们并不知名,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建立了自主的品牌,虽然时间很长,但是他们做到了。

  可见,无论是普通类型车的合作模式,还是专用车的合作模式,都需要在市场实践中不断创新,其中,规范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世界汽车巨头在中国的合资合作步伐加快,国内汽车产业的新格局也逐渐明朗,国内汽车企业集团与国外产业资本的兼并合作浪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除了“中中外”(两个中方企业加一个外方企业)合作形式外,“中外外”(一个中方企业加两个外方企业)的合作模式也新鲜出炉,使国际汽车巨头在中国的竞争走向更深层次。

  而这对专用车合作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是种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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