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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国产车无中文标识国内禁止销售

作者:黄涛 发布于:2006-02-08 13:23:25 来源:广州日报

  本月起,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都必须有中文标识。从2006年5月1日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办法”规定,否则暂停有关车型公告。
 
  按照“办法”规定,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其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这也就意味着以前没有中文标识的诸如“奥迪”、“宝马”等国产车,有可能改成“一汽奥迪”、“华晨宝马”等。 

  只有外文标识国内禁售 

  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之后,《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规范国内汽车生产销售的进一步举措。根据新的管理办法,从2006年2月1日开始,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登录《公告》。 

  同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按照《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告》内车型车身外部标识进行调整,2006年5月1日起《公告》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该办法要求,否则暂停有关车型公告。暂停车型的公告,也就意味着该车型将不得再进行销售。 

  另据记者了解,该项政策只针对“办法”施行后生产销售的汽车。而在“办法”实施前的汽车不在此列。 

  对于“办法”的出台,相关人士均表示该管理办法主要是突出中方制造能力,增加了中方平等对话权。在“办法”出台实施后,将有助于防止中国汽车企业变成默默无闻的组装厂,保证其获得更多平等对话权。
 
  强调中国汽车制造能力 

  “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无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一家汽车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一些国内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为了短期的销售业绩,自动放弃企业自身的中文标识,这种行为将助长跨国公司淡化中国品牌、中国制造的做法。加上之前又缺乏在车身外部显著标明商标和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的相关规定,因此不少合资企业才有机会钻“空子”。 

  “长此以往,国内汽车企业和品牌将会逐渐被遗忘。国内汽车企业自动放弃了自身品牌,也放弃了打造品牌的机会和因品牌的知名而应获得的未来收益权与自主扩张的机会。”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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