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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借机调整网络

作者:龚 平 发布于:2005-03-29 14:20: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也要行政手段的正确规范和引导, 即将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出台的。虽然业内人士对《办法》辩论不休,但其积极作用也是毋庸质疑的,况且《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现在盖棺定论为时过早。《办法》产生的最终效果是好是坏,还要让市场最终判决。

      本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充当割草机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车商正面临大洗牌,未得到授权的车市“倒爷”将面临下岗。

      大部分车商没有授权

      “厂里这几天已将即将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全文转发给了我们,要求我们各地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某乘用车制造企业驻湖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据该负责人介绍,所谓的应对措施,最主要的是考虑和向厂部建议:现有的签约经销商中,哪些最终可以获得厂方的授权书。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汽车销售必须经过厂商的品牌销售授权,未得到授权的经销商将会被彻底淘汰出局。目前,全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汽车经销商约有3万家。其中,厂家授权的特许经销网点(含4S店)只有2000多家,约占7%。按这个数字,至少将有90%以上的经销商面临洗牌。而在湖南市场,面临洗牌的经销商比例可能更高一些。据介绍,实际上许多汽车制造企业在与本地经销商的合同中,授予了其实际的特许经营权,但并没有出具正式的授权书。此外,在长沙以外的市州二级市场,相当一部分经销商现在就只是充当了长沙车商的二级网点,连与厂方签约的经销商也算不上。

      厂家借机调整网络

      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且汽车品牌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

      由于《办法》实施后,供应商与经销商的关联更加紧密,汽车生产企业今后可能在网点的布置上更加谨慎。而借《办法》实施,大幅度调整销售网络可能成为一种选择。

      洗牌变成优胜劣汰

      《办法》的实施,将使相当数量的汽车经销商面临痛苦抉择。但也有经销商,对此表达了相当欢迎的态度。

      一名已经建立了三个品牌4S店的经销商认为,2004年国内车市的风转直下,已经使不少行业外的资金从头脑发热转向冷静。


目前,很少听说有房地产、家电或IT行业的资金,即将进入汽车销售领域的消息。如果《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4月1日顺利实施,又将使一些小经销商出局,或沦为大经销商的下级或分支机构。从这一点来说,没有新的加入者和部分企业退出竞争,将使主流经销商生存环境有相当的改善,并且,使汽车市场相对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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