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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呼之欲出

作者:张小莎 发布于:2013-01-09 11: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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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部门推出,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4年就已经起草了汽车三包并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据了解,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与去年年初的相比,除了延续发动机、变速器或其主要零件更换两次可退货的规定外,还明确了汽车零部件三包范围,零部件的细化大大增强了汽车三包的可实施性。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汽车产品涉及的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以及三包凭证等内容。并重申了汽车三包的含义,即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汽车行业某专家表示,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汽车三包出台有着推进作用,是汽车三包服务的前提。业内相关人士也普遍认为,汽车三包政策有望在今年3月份正式推出。

    发动机、变速箱更换两次可退货

    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箱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

    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箱累计更换两次总成后,或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可向销售者提出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予以负责。值得一提的是,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可免费更换16种易损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家用汽车产品的易耗损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还指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极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和范围包括: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火花塞、制动摩擦片、离合器片、轮胎、制动液、发动机油和发动机冷却液、变速器油、液压油、蓄电池、遥控器电池、灯泡、雨刮片总16项。

    三包凭证内容详细

    征求意见稿还对三包凭证所包括的信息作出了规定,指出,三包凭证可包括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应列出其它三包相关信息,主要应该包括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表示,生产者还可以根据修理者的网店分布、数量等情况,另附资料予以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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