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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以创新思维构建应急采购机制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20-03-27 11:2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人们原有的平静生活,政府采购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在抗击疫情这段时间内,政府采购部门如何开展紧急采购的?有哪些体会感受和建议?供应商应对疫情,采取了什么举措和创新?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最需要做些什么?
 
  3月21日下午,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第一期“政采线上沙龙”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发言嘉宾、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教授刘慧表示,此次疫情检验了我国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机制,特别考验了我国政府采购日常运行工作的效率,也检验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中的一些僵化问题,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创新已经刻不容缓,应当以创新思维逐步构建我国应急采购制度和机制,另外,协同作战也是保证创新多赢的重要根基。
 
  从三个方面创新 构建我国应急采购制度和机制
 
  刘慧表示,应急采购制度和机制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
 
  第一个方面,建立“联合、共享采购制度”。
 
  近5年,国际上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发生许多新变化,美国和欧盟等西方国家政府采购改革的趋势是,改变原有的分散采购方式,正在走向联合、共享的集中采购方式。
 
  刘慧认为,用创新的思维看,集中的模式不应只有一种,应该是灵活的,根据当地、当时条件而变化,比如,共享采购,可以使商品库共享,技术标准共享,专家库共享、谈判成果共享等等。
 
  第二个方面,为创新采购方法做出专门规定。
 
  在疫情期间出现各种情况,千变万化。加上我国是一个大国,情况千差万别。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囊括所有的突发状况和所有问题,所以在国家统一的应急采购制度下,应当允许一个省、一个区域、一个行业开展应急政府采购的实验性工作或叫创新工作,他们各自出台灵活的创新的应急采购办法。
 
  对于疫情期间专家评审问题,刘慧表示,可以进行形式创新,比如,能否用电子化网络咨询的方式让更多专家参与意见。
 
  第三个方面,在未来的机制中增加政府采购制度的应变装置。
 
  刘慧解释,应变装置,反映在一个单位,就是一个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情况,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灵活决策的制度和手段。反映在单位决策者,就是给予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人,应对重大紧急情况独立处理问题的权力。
 
  刘慧强调,这里包含两个授权,一个是在全国统一应急采购规则下,给予地区或者行业授权,让他们各自制定自己的办法;另一个是给采购单位(采购人)应急采购的权力,或者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相应的权力。
 
  另外,刘慧特别强调,在未来的应急采购制定中,应当包含采购人能力建设、开展定期培训的内容,特别是对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能力建设更加重要。
 
  协同作战 需要供应商无缝对接
 
  刘慧表示,协同作战是保证应急采购机制创新多赢的重要根基。抗击疫情的战役需要各方面协同作战,创新也必须要协同。
 
  两个月以来,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协同创新成功的案例。比如,针对药品采购和供应的复杂情况,广东在原有的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基础上,成立广州平台疫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供需、管理、监测、大数据等所有当事机构和人员,形成建立起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紧急供需对接机制,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疫情防控药品目录监测机制,配送企业药品购销存数据信息动态盘点监测机制,以及数据信息归集机制,做到了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反馈疫情防控药品的采购供应、价格变动及配送数据异常信息,大大提高了效率,形成了很好的经验。
 
  刘慧还特别强调,政府采购与供应商的无缝对接,是应急采购效果落实的最终保障。没有企业的支持,一切都是归零。所以,今后要特别注重建立政府部门、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互信机制,以政府采购的规范和政策功能带动企业共同发展。
 
  这一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经验,比如,可以建立两个供应商名单,一个是普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一个是紧急采购供应商名单,在紧急采购供应商名单的使用上,实际上是把投标的审查步骤前移,节省紧急采购的时间,这其实也成为更新采购信息、追踪市场动态、建立好的营商环境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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