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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发展甲醇汽车相关部门要敢担当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7-03-06 17:09: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发展甲醇汽车相关部门要敢担当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3月2日,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就其今年全国两会的提案以及行业发展问题与媒体进行了交流。
 
  今年全国两会,李书福提交了《关于加快推广甲醇汽车的提案》、《关于审慎放开地图精确测绘,降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壁垒的提案》。对于甲醇汽车推广缓慢,一向敢言的李书福表示:“主要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缺乏自信,总是在问为什么美国不用!中央一直在提倡领导要敢于担当,但是,这样的领导太少了,简单否定,要比肯定承担的责任少的多!”
 
  发展甲醇汽车关系到国家战略
 
  李书福在《关于加快推广甲醇汽车的提案》中表示,甲醇燃料的清洁性、高效性、安全性、对人体无害性已在国内外得到广泛认可。我国的甲醇汽车技术较为成熟,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地位。甲醇的生产来源广泛,生产技术成熟。在我国,其产能和产量均有充足保障。因此,发展甲醇汽车是应对我国能源安全挑战的途径之一。
 
  对甲醇燃料腐蚀性高等问题,李书福表示,目前的技术发展已经可以解决。之所以甲醇汽车没有在国内大规模推广,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和专家缺乏自信,“看到美国没有大规模使用甲醇汽车,就否定了甲醇汽车的应用。”
 
  “实际上,在第二次石油危机时,美国也曾经发展过甲醇汽车,福特当时就生产了几十万辆甲醇汽车。但是现在美国的汽油、柴油、天然气储备丰富,而且对进口的依赖也没有中国这样高。”李书福解释说,中国有着自己的能源问题,应当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衡量技术路线,而不是只盯着其他国家的情况。
 
  李书福表示,发展甲醇汽车,不是为了吉利,而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战略发展。甲醇汽车也与国家发展电动汽车的技术路线不冲突,而且电动汽车还有电池能量密度、电池衰减、低温稳定性差、充电时间长、充电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在电动汽车解决上述问题之前,甲醇汽车可以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过渡手段,“即便是电动汽车完全成熟起来之后,甲醇燃料依然可以作为电能的一种储能手段来应用。”李书福表示。
 
  事实上,国家近年来也加大了甲醇汽车的应用推广力度,在山西等地进行的应用推广示范,已经得到了中央九部委的联合验收。“我希望全国性的推广能够尽快展开,因为汽车不能只是在一个单一地区的使用,必须在全国能够上牌。”李书福说。
 
  李书福在提案中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尽快推动甲醇车在全国的市场化运行;第二,继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制度建设、运行管理和相关应用安全评估等工作;第三,将甲醇作为战略性替代能源,纳入交通燃料体系;第四,做好科普工作,澄清公众对甲醇认识的误区。
 
  发展自动驾驶应审慎放开地图精确测绘
 
  自动驾驶是世界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也把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中国汽车工业进行技术突破的主攻方向之一。各国都希望在2020年前后实现自动驾驶汽车量产前的这一最后冲刺阶段,抢占发展先机。
 
  今年全国两会,李书福继去年之后再次提出自动驾驶方面的提案--《关于审慎放开地图精确测绘,降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壁垒的提案》。
 
  李书福表示,精准的地图测绘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基础,现在中国的自动驾驶技术测试都是在一个封闭的试验厂里,但这不是真实道路测试,希望国家能够更大胆的拿出更大区域的道路允许自动驾驶做测试,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开放精准电子地图测绘。
 
  “精准测绘是无人驾驶的基础,没有地图精准测绘的放开,无人驾驶的发展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李书福强调说。
 
  李书福在提案中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审慎对进行自动驾驶开发技术的企业提前、有条件地开放地图测绘资质,并进行有效监管;第二,研究如何就自动驾驶技术取消偏转要求,降低先进技术开发中不必要的技术壁垒;第三,推进自动驾驶地图保密处理技术与公开使用的相关法律规范。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同时,强化地理信息的公共服务属性,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向社会的有序开放。
 
  对于近年来自主品牌的快速发展,李书福认为,自主品牌所占的市场份额还将继续提高,随着国家对于汽车生产门槛的逐渐放开,中国汽车工业很快就会崛起,“中国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自主品牌的汽车,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李书福表示,目前自主品牌汽车完全可以与韩国车竞争,“我认为是绰绰有余的,也很快会赶超日本车。”
 
  (整理葛胜征)
 
  简政放权 网约车管理不应只针对司机
 
  话题 网约车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

  网约车应更多监管平台而非管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约车的优势逐渐显现。首先,以网约车为代表的“互联网+出行”是一种新业态,它不仅为城市居民出行提供方便,缓解出行难、打车难的难题,另外解决了很多人员的就业问题。
 
  如何监管网约车?首先,对于一个新兴的产业,在一时还拿不准的情况下,暂时不出台管理条例,可以出台规范性规定,加强对驾驶员事先审查,包括实名、身份、驾龄、安全记录,甚至犯罪记录等要严查。其次,建立一种管理体制,也就是说,政府只管平台,由平台来管人、管车,这是国际网约车普遍通行的准则。只要管住平台就可以,包括所有的安全问题、赔偿问题、价格问题、投诉问题、质量管理等。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管企业,利用大数据解决交通难题。
 
  同时,呼吁降低网约车司机和车辆准入门槛。百姓的衣食住行领域,各城市未限制外地人员从事工作,出行领域也不要设定户籍限制。要给予非本地户籍市民同等的从业权利。网约车要降低车辆准入标准,大力提倡拼车、顺风车,提高车辆利用效率。对于各地网约车考试,要开展清理检查工作,消除权力寻租空间,让网约车司机把精力用在踏实工作、提高实际素质和服务能力上来。
 
  在交通出行领域,安全始终是乘客、服务提供者和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部分城市关于网约车车载设备要求,如定位、行车记录、地图导航、乘客报警和投诉等,远远超出了正常行业监管的需要,且与司、乘手机端功能重复。该终端的安装和使用,加大了网约车的经营成本。建议取消要求网约车安装车载设备的要求。 (钟合)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

  降低网约车车辆和司机准入门槛
 
  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显示,在目前运行的网约车中,能满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主要限制条件的,仅占极少数。北京、上海的网约车细则要求“京人京车”、“沪人沪车”的严苛规定,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政府应当创新行业管理,优化监督模式,构建平台审核模式,推动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第一,政府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比如:要求司机具有3年以上驾龄;要求司机接受背景调查,包括犯罪记录和违章记录;要求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要求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设立适当的限制条件,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能促进网约车市场安全性、规范性发展。同时,政府应当科学引导网约车发展。
 
  第二,政府协助构建平台审核、加强平台监管。改事前许可,为后期监管,采用“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模式。将市场准入许可更多地让权给网约车平台,规范其登记信息、审核资质的义务,定期提交所有车辆的情况,这些数据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补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怠于履行义务的平台采取处罚措施。同时,政府应对网约车不合理调价进行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用最合理的价格出行,也避免市场垄断形成的价格新高。
 
  第三,延长新政策落地的过渡期。类似滴滴出行的轻资产互联网平台所连接的网约车,存在大量不符合新政策标准的现象。而网约车司机如旧从事营运的惯性难以一刀斩断,更重要的是群众依赖于网约车出行的需求量依旧不减,社会各方都需要一个适应阶段。所以,新政实施不可硬着陆。当前阶段,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各平台规范化审核,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延长从旧规到新政的过渡期,循序渐进地促进新政策落地。(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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