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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补贴不能一味按级别

作者: 发布于:2015-05-14 15:03:26 来源:长春日报

  近日,广东省纪委机关刊物《广东党风》刊发了广东公车改革的最新举措,披露了《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回顾过去公车改革被诟病的焦点,更多是集中在补贴过高,对此,公众自然会提出异议。如今,中央车补的指导标准已出笼,补多少才合适,终于有了较权威的参考。
  
  依据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再对照广东补贴的实际,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的差距不得超过20%。这显然是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执行。
  
  按道理,这一切应该都让人无话可说了。然而,由于车补只是车改的一部分,车改不仅是为了节省办公用费,更是为了资源的科学合理分配和利用。车改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确保公务人员的正常公务活动不受影响。它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公务交通补贴而存在。可在实际操作中,车改成了按公务级别论补,屁股坐的位置比别人高,拿到的补贴就越高。显然,这偏离了公务交通补贴的原则、初衷,也可能让公务交通补贴异化为某种公务福利。
  
  过去,公车数量多时,普通公职人员也往往很难享用。现在虽然普通公职人员拿的车补没领导多,但好歹也有点,对此普通公职人员虽有苦衷,也不至于埋怨和较真。可不管普通公职人员说还是不说,这种按公务级别论补的制度设计,其弊自见。一些职位较高的公职人员,未必比职位较低的公职人员外出办公的几率更高。车补如果缺乏科学的规划,自然无法刺激真正外出办事的公职人员的积极性,搞不好还会影响正常办公。
  
  公车改革已走过几年光阴,此时,要深入推进,就应该完善顶层设计,跳出“按职论补”的窠臼,将公务车补与公务福利区别开来,使之回归公车补贴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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