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要回自己的汽车吗?”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08:14:35 来源:河南日报
当日下午,记者和王先生一起,又来到郑州市交巡警支队。一名杨姓督查民警介绍,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车辆转移登记需要以下四种材料:车主的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也就是交易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在这四种材料中,最关键的是车辆登记证书和车主身份证明,因为拿着这两样材料,可以很容易地补办机动车行驶证,还可以从机动车二手交易市场开出来交易发票。
“像你反映的事,我们一年会碰到两三起”,杨警官说,由于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时原所有人必须到场,所以车管部门并不负责原车主是否知情,只要材料齐全都可以办理。即使是督查部门介入调查,也是查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如果手续真实、齐全,那么跟车管所没有关系,车主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权。杨警官专门提醒,登记证书相当于机动车的“户口簿”,一定不能随车存放,否则会留下隐患。
王先生介绍,因为当时辉腾车的行驶证丢失,他将登记证书放在了车上,连车一起借给了徐某。同时,由于两人有生意往来,徐某很容易获得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能是这两样东西被对方利用,将车辆过了户。11月11日,王先生再次来到郑州市车管所和交巡警支队,车辆是如何过户的,还是一个谜。
豪车“被过户”频发,无须本人到场成漏洞
记者上网检索,发现与王先生反映情况类似,近两年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过户的事件在全国多地都频频出现。
这类事件大多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车主与出卖人之间存有经济纠纷,二是由中介机构来操办,并且大多是价值不菲的豪车。且基本都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
记者电话联系了借车的徐某,徐某承认是自己将车过户,现在的车主林某是他的熟人,但他坚称车辆过户王先生是知情的,并且出具了相关材料。至于为什么要过户,“这你得去问他(王先生)”。对此,王先生予以否认:“我要是同意的话,现在还四处反映啥啊。”
记者随后走访了郑州市多家二手车中介,均表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他们可以代开交易发票、代办过户手续,根本不需要车主到场。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强认为,机动车属于动产,与房屋等不动产在登记的性质上是不同的,所以公安部门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没有明确要求原车主必须到场。但是,车管部门有义务配合原车主查询涉案车辆的相关信息。同时,王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徐某、林某,要求徐某返还车辆,并要求林某协助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查实有人在车辆产权转移过程中存在非法行为,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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