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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双排座轻型自卸货车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4: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双排座轻型自卸货车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085         批复号[2015]永泰财购计(036)号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采购人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8号永泰公路分局

   联系方式:0591-24853192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刘晓芳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9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9月10日](招标编号:FJGC-G-2015-085)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王小真      

电话:     0591-24853192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10、评标结果:

10.1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通路9号

10.3中标金额:52.96万元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车辆,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至少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2) 中标供应商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车辆行驶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在车辆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车辆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4)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7.1-7.3的内容。未承诺售后服务或者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品目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1

1

双排座轻型自卸货车

JX3044XSG2

4辆

13.24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凌峰、沈沪英、唐庆周、严军、陈洲(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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