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通勤车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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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邀请单位按时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下: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验收要求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日期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下达编号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 | 出租车客运服务 | 1 | 19座通勤中巴一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福建省榕城监狱/83740563 | 流标 | ||||||
2 | 1 | 出租车客运服务 | 1 | 35座通勤中巴一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福建省榕城监狱/83740563 | 流标 |
中标情况: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1合同包一: 1.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沿海世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为原版的营业执照,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的规定,且税务登记证、行驶证均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谈判资格的第1条款、第6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春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合同包二: 1.2.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沿海世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为原版的营业执照,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的规定,且税务登记证、行驶证均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谈判资格的第1条款、第6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春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评标结果:合同包一: (1)在谈判期间,本合同包对响应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报价人只有一家,不符合谈判程序,本次谈判程序终止,本项目合同包一废标。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合同包二: (1)在谈判期间,本合同包对响应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报价人只有一家,不符合谈判程序,本次谈判程序终止,本项目合同包二废标。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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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采购人代表:
张奇
专家成员:
林金清、汤建明、张奇(采购人代表)
监督人员:
王晓雷、陈岩清
在此,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亭路6号
联系电话:8374056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徐一彬/0591-83393301转808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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