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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运输车、机械化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运输车、机械化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谈判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运输车、机械化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运输车、机械化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5)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道路养护工具车1台;

供货期:15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于2015072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08月03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动漫基地C座4楼会议室

谈判委员会成员名单:蒋贡敏、张继华;招标人代表:刘文东

五、第四标段谈判信息:                 

成交人:湖北人杰特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中路92号1幢3—7—1

成交金额:19.6万元

成交质量:合格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品名:道路养护工具车

数量:1台

单价:19.6000万元/台;

六、成交人优惠服务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交货。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由此造成的贵方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招标文件下载:[点击下载]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5027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6168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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