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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1. 项目编号:SDTAXT2017-0171-01

2. 项目名称:新泰市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3.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15万元,第一标段102万元。

4. 采购人新泰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

责任人:刘学栋

电话:0538-7103098

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北段明珠商务大厦10层A07室

项目经理:张海波  

电话:18888286746

6. 供应商竞价明细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首轮报价(万元)

最终报价(万元)

1

河北赛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98.0000

96.0000

2

山重立德(北京)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101.5000

101.0000

3

江苏金山推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99.4000

99.0000

7.无效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无效依据(谈判文件条款)

1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贸分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2

山东岱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3

东平春雨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4

泰安市丰和工贸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5

山东禹道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6

泰安吉美达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7

泰安市泰山区沽豆商贸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第2.6.9(8)条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8

泰安市力腾工贸有限公司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网上报名并支付标书费,拒绝其报价。

8.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北赛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9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施庄村东工业区 

9. 谈判日期:2017年113

10. 公告日期:2017年117日至119

11.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学栋任官伟、高进

12. 附件:成交清单电子版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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