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询价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10-19 12: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G-AQSS-2017-070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宿松县人民路104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65812928 | ||
控制价 | 人民币伍拾伍万玖仟元整(小写:¥559000.00元) | ||
中标供应商 | 安利捷(武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558800元) | ||
开标地点、日期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30 | ||
公示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众犇、张新平、王淑芬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三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7832849 13866010556 | ||
质疑、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70231。 注: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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