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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采购制式警车(囚车)项目中标公示皖C-2017-ZF-CG-Z-041

作者: 发布于:2017-04-10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采购制式警车(囚车)项目(二次招标)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制式警车一辆、按照合同约定。
2、采购人联系方式:1805520109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改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3月16日
5、开标日期:2017年4月7日
6、公示日期:2017年4月8日-4月11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宋勇(评标组长)、董宜良、高兆亮、胡辉、常洪
8、监督人员:梅同杰
9、采购人代表:曹鑫;联系电话:18055201091
10、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宏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报价:26.55万元;
??? 第二成交候选人:蚌埠市金百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报价:26.9万元。
11、业绩:无
12、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崔泽君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综合部:0552-2074901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公示单位: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1、成交候选人分项报价表;
2、成交候选人响应表

17cgZ041二次开标成交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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