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DYZBLY-2016-05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6】21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共采购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六辆,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1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 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2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娇、李扬、蒋希利、毛武军、齐鹏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郑州益高电动车辆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25号北半部3层
八、中标金额:280000.00元(贰拾捌万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12月26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地 址:龙门石窟景区东北服务区内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379-6598265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六座封闭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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