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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用专业车辆采购项目子项目2(CZ2016-1224)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用专业车辆采购项目子项目2

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08日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用专业车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子项目2(警用排爆装备车)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用专业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6-122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11月08日

二、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太阳广场四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彭永芳(组长),刘付金文,林武红,叶晓玫,幸思华

(四)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总分

名次

广东海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3.08

30.86

40

3.15

87.09

1

广州市顺福铃汽车有限公司

2.5

26.9

39.94

3.75

73.09

2

广州凯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1

26.26

39.96

3.15

70.47

3

       

三、中标信息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海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7H

(三)中标金额:人民币1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登陆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登录交易系统查询交纳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在交纳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经交易中心确认收费后,登陆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020)83115587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28866425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28866163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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