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一: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包组二: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fcg-2016-17)的最低价法成交公告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饶平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11月4日就包组一: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包组二: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fcg-2016-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包组一: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包组二: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zfcg-2016-1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各一辆。
采购预算:包组一:人民币230,0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230,000.00元。
五、采购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七、评审信息:
1、评委组长:林旭鑫 评委委员:冯国雄、郑丹萍
2、评审日期:2016年11月4日;
3、评审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包组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推荐排名 |
1 | 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3 |
2 | 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 |
3 | 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 2 |
包组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推荐排名 |
1 | 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3 |
2 | 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 |
3 | 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 2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排列。
九、中标信息:
包组一中标人名称: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包组一中标金额:人民币229300.00元。
包组二中标人名称: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包组二中标金额:人民币229300.00元。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定标日期:
包组一: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包组二: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fcg-2016-17于2016年11月4日定标)。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包组一: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包组二:饶平县高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包组一:郑小姐
包组二:屠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88971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88971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