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斗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9-14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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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项目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斗项目
招标编号:HNHHZK2016-09-0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9月14日
评标地址:周口市锦绣花园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钦军、赵新、张鹏
三、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6年9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9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四、 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478000元
二次报价:4748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注册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工业园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0394-8586810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楼
联 系 人:闫会杰
电 话:0394-7822626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周口市东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4-78711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6年9月14日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项目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斗项目
招标编号:HNHHZK2016-09-0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9月14日
评标地址:周口市锦绣花园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钦军、赵新、张鹏
三、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6年9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9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四、 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478000元
二次报价:4748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注册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工业园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0394-8586810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楼
联 系 人:闫会杰
电 话:0394-7822626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周口市东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4-78711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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