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校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校车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前公示,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校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MX(2016)KF007号
二、项目采购内容:购买校车2辆
三、成交结果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01000元
成交内容: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校车 | 郑州宇通ZK6789DX6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辆 | 250500 |
保修期:三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相关规定。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101788081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南段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03871862
地 址:开封市集英街碧水蓝城3期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