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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侧装式垃圾车项目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9-12 16: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侧装式垃圾车项目

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侧装式垃圾车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CGZB-2016-0706

批复编号:〔2016〕122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期: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31万元

保证金: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整)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先生 0392-33721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女士 0392-326882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具体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分包(详见采购文件)

评标结果:  

因其中两家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余下不足3家投标单位,经评审专家一致决定本次公开招标终止。

评审时间:2016年 09月0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崔海、李瑞娟、苏国宝、王华东、李冬梅

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1.4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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