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用电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豫财招标采购-2015-54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其为执法办案用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用电动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549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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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或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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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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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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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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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用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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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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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 20日前配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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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05月18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06月11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李冠峰 贾海潮 郭法荣 段玉荣 刘殿臣 何群峰 娄国辰
监督:郑文革 杨俊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新中基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11,713,700.00元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四环路西梧桐街南
货物清单: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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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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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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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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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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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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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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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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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保险杠、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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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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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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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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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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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元(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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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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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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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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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11,713,700.00元 大写:壹仟壹佰柒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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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371-65900691
传真电话:0371-6590069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