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勤专用车” 公开招标二次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2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88号
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勤专用车”
公开招标二次结果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88号。
2、项目名称:执勤专用车。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采购执勤专用车(电动),数量:6台,乘员:不低于4座。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等有关网站公开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6年2月2日 9:30。
2、评标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宏涛、张健君、张宝玉、王亮、杨宏晓。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7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0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鸿马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6000.00。
六、联系事项:
1、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王月18839997977 。
2、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0374-5113080。
3、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74-5150706。
4、许昌县监察局0374-5132138。
七、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勤专用车”
公开招标二次结果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88号。
2、项目名称:执勤专用车。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采购执勤专用车(电动),数量:6台,乘员:不低于4座。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等有关网站公开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6年2月2日 9:30。
2、评标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宏涛、张健君、张宝玉、王亮、杨宏晓。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7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0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鸿马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6000.00。
六、联系事项:
1、许昌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王月18839997977 。
2、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0374-5113080。
3、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74-5150706。
4、许昌县监察局0374-5132138。
七、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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