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大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通勤班车租赁项目(其他标讯)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荣大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就其“通勤班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RD-15217021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一:通勤班车租赁-北线。租赁19座冷暖空调客车一辆,作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员工的上下班用车。项目预算人民币14万元。
标项二:通勤班车租赁-南线。租赁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本大于100万元的独立公司法人,须拥有10辆及以上营运车辆。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号一楼。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 14时。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号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 14时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号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2800元整;标项二:人民币3600元整。
支付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帐号:3714 5832 689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2、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投诉和质疑:投诉和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
4、各投标人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采购人:采购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联系人:吴静,联系方式:0571-89899011。
6、本项目属于其他类型项目。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马塍路3号106室
联系人:顾奇祺
电 话:0571-88808790
传 真:0571-8880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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