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岗区政府办公室通勤车辆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南岗区政府办公室通勤车辆租赁采购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南岗区政府办公室通勤车辆租赁采购
2.2项目编号:DY2015C08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服务采购
2.5分包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1 | 通勤客车(42座以上) | 5辆 |
2.6服务周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7项目概算:726000.00元整
3、本项目对投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车辆租赁。
(4)投标人提供不少于5辆客车(09年以后,年检绿标)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拥有人必须是投标人。
(5)若投标人提供车辆非投标人拥有,则提供车辆拥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租赁)、法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与车辆拥有人之间的用车协议,协议有效期应长于本次招标服务周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报名人是法人本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311室(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 年11月10日至 2015年11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4.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三楼311室
邮政编码: 150018 联系电话: 0451-84228003
传真:0451-84273903 联系人: 崔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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