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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采购救护车项目招标公告 皖C-2015-ZF-CG-Z-401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蚌埠市财政局委托,现对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皖C-2015-ZF-CG-Z-401
3、项目预算:282万元
4、项目内容:短轴(中顶)监护型救护车6辆;长轴远程重症救护车2辆。
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2000万元及以上;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份2012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一次性销售同类型车单项合同销售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汽车改装企业资质,所投救护车必须是工信部已公告产品,提供公告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通过验证后,并录入相应政府采购供应商子库的企业,且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见三楼电子显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2015年10月30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企业入口”,选择 “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是指国家依法赋予的行业监督部门和地方经批准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
8、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化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与南湖路交口东南角
传真:0552-2072395
七、本招标公告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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