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顺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消防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3: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购置宣传车大吨位水罐车消防装备器材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120060006
项目联系人:武淑娟
项目联系电话:0312-3102118
采购人:顺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顺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831256660
代理机构:河北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鹅西路路518号华海大厦8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10211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顺平党校院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顺平党校院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单位必须为具有合格资质的国家正规消防器材生产、经销法人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C包器材装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灭火防护服的国家强制性检测报告,空气呼吸器、65水带、80水带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C包器材装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呼救器、消防头盔、消防手套、消防靴、安全腰带、消防通用安全绳、轻型安全绳、手提式强光照明灯、佩戴时照明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C包采购器材装备所有涉及个人防护装备必须为河北消防总队招投标入围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第2项、第6项)出具原件,(3-5项)须出具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