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用车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镇交采【2015】XJ-046
镇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用车采购项目已经宛财行【2014】1号和镇财采购XJ042号批准,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平县司法局委托,就镇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用车采购项目所需的车辆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 镇交采【2015】XJ-046
二、项目名称:社区矫正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1.5T车辆一辆(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3.响应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且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信息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响应人报名方法:响应人须先缴纳询价通知书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人才有资格进行询价,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填写《询价通知书购买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中心查实后将询价通知书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响应人在收到询价通知书电子版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询价通知书 300元/份。售后不退。
询价通知书费用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2.报名时间及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 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报名,实行响应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
六、响应人须提交的资料:
1.所有响应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所有响应人需提交缴费证明单(见询价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除要求复印件外)留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视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通知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拟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地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招标人:镇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镇平县杏山大道南侧
联系电话:0377-620061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7—65615188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515室
镇平县司法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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