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宿松县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皖H5Z-15072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
2、招标人:宿松县公安消防大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控制价:8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宿松县
2、项目规模: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一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须是消防专用车辆生产企业或其针对本产品授权的汽车经销商,经营范围必须有消防车辆。
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CCCF认证)证书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309080029200077977
账 号: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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