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政清扫保洁车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政清扫保洁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政清扫保洁车项目
2、采购编号:管招采[2015]10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市政清扫保洁车两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价:35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8、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名代理商拿到授权的,以先拿到授权的投标单位为有效,若授权时间为同一天的以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9、
10、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管城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3、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有“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⑧、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类似项目业绩;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供应商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售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现场报名通过后,登录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hnxc.ebidding.net.cn/ebidding)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可通过平台提示完成网上支付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的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2、招标机构确认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易招标平台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3976562)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售标;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86239828
联系地址:郑州市鼎瑞街12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3976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进行查询或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采购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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