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20150968-HW03-H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委托,负责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 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一包:液压挖掘机一辆,具体技术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5 到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宽城区凯旋北路2号)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生产)(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2)企业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4)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包500元/套。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03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8号楼5楼508A室。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 系 人:毛文华
联系电话:1814305370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刘 会
电 话:0431-85832429
2015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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