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电动巡逻车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0: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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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电动巡逻车项目(采购编号:XPX2015-204)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的委托,就电动巡逻车项目(采购编号:XPX2015-20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 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XPX2015-204 | 电动巡逻车 | 电动公安巡逻车 | 见以下附件参数要求 | 4辆 | 164000元 |
充电设施 | 与车辆相匹配的充电设施 | 4个 |
(一)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车辆全部到位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在所有车辆验收合格后转账付款。
(二)售后服务:见以下附件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祥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 售后服务承诺.
(四)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专家费400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七)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10月19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政府采购分中心。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 联系人:聂钢 电话:1387990584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月欢??????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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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
一、技术要求:
三门两座整体后桥,整车质量≤900kg,外形尺寸:长2.5-2.8m、宽和高在1.5-1.6m左右,轴距1.8-1.9m左右,电机功率4kw/72v,车速不大于50km/h,轮胎规格:165/60R14? 75H;直流有刷电机(后驱)、前盘后鼓制动、可免维护胶体150Ah铅酸电池6块、mp3收放器、电动门窗玻璃升降、手动调节后视镜、轮毂盖装饰罩、暖风机、遮阳板、前顶灯、针织座椅、主副座椅调节、高位刹车灯、电动助力转向、按公安部的要求喷涂警色车漆,安装警灯、安装LED显示屏等。一次充满电后,行驶旅程不少于100公里。
二、售后服务:
1、整车质保期一年,动力电机、控制器质保期一年,电池质保期二年。
2、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
3、时间从验收通过,招标人接收并启用之日算起,车辆使用寿命不少于6年。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招标人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须负责对相关零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易损件除外)。
4、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车辆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应提供备用设备,配套软件必须提供基础升级服务,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遵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凡出现故障,包换不低于同品牌同配置的新设备。
5、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报价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惠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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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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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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