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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用车辆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用车辆购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电话:0539-8028232

地址:临沂市通达路1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46号新华书店大厦16楼              

三、项目名称及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用车辆购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z20151185

项目编号:SDTTCY-2015-080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专用车辆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及CA认证;

10、生产商必须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其所报产品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明细表范围内;所生产的高空作业车系列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声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每日8:3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沂蒙路146号新华大厦16楼招标代理一部

3、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商必须有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能生产35米及以下高度)

4)生产商必须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生产商必须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其所报产品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明细表范围内

7)所生产的高空作业车系列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声明

8)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9)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时提供)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用车辆购置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公开报价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4楼。

本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交易登记号:15CGSZ0632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账号:9160116520142058000666

开户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龙湾支行

支付行号:402473000885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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