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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镇厨余垃圾接驳车和巡逻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9-14 14: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中新镇厨余垃圾接驳车和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83-202009-789596-0045

项目名称:中新镇厨余垃圾接驳车和巡逻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新镇厨余垃圾接驳车和巡逻车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厨余垃圾接驳车和巡逻车及相关货物工作,详细货物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品目A02030728清洁卫生车辆)。

3)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采购四轮装桶车(电动)3辆、巡逻车(电动)2辆,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包括车辆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保障及税费等详细货物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完成验车和交车全部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9  15 日至 2020 09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均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复印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章)。

4.已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020-828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方式:020-38730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毛小姐;刘先生;

   电话:020-8265314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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